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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世纪星光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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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少儿险是排在健康、养老之后最畅销的第三大保险,主要包括少儿生存金保险、少儿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和少儿疾病医疗保险。在这里,我们来了解一下平安世纪星光少儿险的详细保险条款。

  第十八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且本公司有权对已分配的红利进行调整。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九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条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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