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仅有5家保险经纪公司的19家网站获批拥有网上保险销售资格。这5家保险经纪公司分别为:北京慧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深圳中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新一站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更多的保险机构获得经营资质,互联网保险销售将迎来井喷,竞争也会更激烈,保险产品的价格就会更低。消费者购买保险,不再受到保险推销员面对面的营销影响,选择险种会更有自主性。”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预期收益率”禁成主卖点
为了防范互联网保险的销售误导,新规要求在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列明充分的提示或警示信息。如,要求经营主体突出提示和说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并以适当的方式突出提示理赔要求、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等重点内容;要求经营主体应向消费者提示其经营区域,以及由消费者对重要保险条款进行确认等关键内容,以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当下,理财型保险大行其道,收益率高达8%的“广告”抓人眼球。对此,《办法》规定,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规定,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费收入专用账户包括保险机构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专用账户。
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据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介绍,今年1至5月共有91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59.93亿元,互联网保险占业务规模比例为5.7%,比2014年提升了1.5个百分点。
互联网保险产品类型主要有三大类:传统产品网络化,以车险、意外险、短期理财险等为主;服务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型产品,如网络购物退货运费险、食品外卖食品安全保险等;提升互联网金融风险抵御能力的保险,如网络账户支付安全保险、众筹跳票风险保险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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