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现了几种互联网保险形态,包括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官网、专业中介代理平台以及网络兼业代理等其他类型公司。由于之前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更多的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些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遇到下列问题。
1、缺乏数据支持。目前,阿里、京东等企业在各自的细分领域内沉淀了较为完整和丰富的用户数据,但是对于大多数要从事互联网保险的机构而言,很少有这样的大山可以依靠,光靠自身的数据积累是一个缓慢而痛苦的过程。
2、渠道不足。B2C和O2O是互联网保险的主要形态,直接面对客户使得吸客成为互联网保险的主要营销方式。在传统保险业中,大多数客户掌握在车商、旅行社等各类中介渠道手中。各类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直接与渠道抢夺用户。而如何将这些渠道互联网化对于经营互联网保险的机构而言显得更为可行和迅速。
3、产品的开发缓慢,难以和客户以及渠道无缝对接。以传统保险公司的新产品开发为例,需要经历需求提交、立项评审、产品原型、精算核价、条款报备、上线会签等涉及多部门的报批环节,往往需要数个月的时间;若是由第三方平台设计产品方案并由保险公司出单,同样对整个开发流程的时效把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更为关键的是,在互联网场景下,保险产品的更新迭代速度会大幅加快,现有的保险公司和有关互联网平台的内部架构是否能适应产品换代的互联网速度,都是留待检验的课题。
开放、共享、链接是互联网的核心理念,也是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理念,而场景和产品则成为实际的实现形式和载体。产品日益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核心,在产品创新、开发和营销方面,产品团队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在互联网背景下,产品团队的定义将被扩大,不再仅仅是局限在产品开发方面,而更像一个小的创业团队,通过对接外部资源和渠道,以数据和智力为支持,深入到产品的开发、推广和营销活动中去,即实现产品团队对产品的全流程负责制。
因此,一种为产品团队提供众创空间的互联网保险机构将会诞生。保险公司向产品团队开放其后台资源,包括理赔、人力管理、数据系统、办公场地等,而产品团队和保险公司的关系也不再只限于简单的内部部门,产品团队运用他们的优势和积极性,积极开发市场,各种产品团队和公司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合作的关系,一种协同的关系,保险公司为产品创业团队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他们可以共享后台资源、资质资源。这种模式实现了互联网平台(渠道合作商)、个人用户与保险公司的需求的无缝对接,可大大提升运营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