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之症
伴随银保业务的“减速”,市场的另一个预期,是银保保费将呈现出向大中型保险公司集中的趋势。
《监管指引》此次规定,“单一银行网点与每家保险公司的连续合作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此前“90号文”关于“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的要求,未被重提。
“这一规定将使得银保资源向大中型保险公司集中,并有利于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杨建海称。
尽管未被重提,高华证券分析报告则认为,每家银行营业网点只能销售最多三家保险公司产品的限制,仍然适用。
一方面合作关系趋于稳定,一方面银行渠道的资源稀缺性更加凸显。业内人士认为,合作关系的稳定,有助于双方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因此,调整和优化银保渠道的业务结构,就成为新政后的当务之急。
业务结构不合理,内涵价值低,一直是银保业务的突出问题。因保险营销员人力成本的增加和个险渠道增员难、成长慢、留存难等特点,保险公司尤其新兴保险公司对银保渠道尤为青睐,鉴于银行网点理财产品集中的现状和银行客户的消费偏好,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多为低利润率的简单投资型产品。
然而,与银行其他理财产品“混淆销售”的行为,同样涌现出来,结果造成严重的销售误导和集中投诉。
《监管指引》此次的变化在于,明确对银行、保险双方共同提出“改善结构”的要求:鼓励保险公司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鼓励商业银行发挥销售渠道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银保业务结构。
不仅是产品结构的调整,保险产品缴费形态的变化,也是银保业务改善结构的重要任务。
以新华保险为例,银保渠道按业务规模从大到小依次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全部销售分红险产品,因此缴费形态决定了银保业务的价值高低。据悉,新华保险银保业务缴费期限经历了5年趸缴—10年趸缴—3年期缴—5年期缴—5年以上期缴的历程,实现了从短期趸缴到长期趸缴、从长期趸缴到简单期缴、从简单期缴到多样化期缴的战略转变。
“随着监管政策的继续放开和银保产品的升级,银保业务的保费增速和保单的利润率,都会有所提升。”申银万国分析师孙婷举例称,收购完深发展股权的中国平安,旗下保险与银行的合作将会更加紧密,通过银行渠道销售高利润产品的力度,也会加大,这将利好保险业务的价值增长。
“中国太保银保业务的规模和价值占比,均为上市保险公司中最高,银保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对于太保的利好作用,也将最为明显。”孙婷如是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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