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以上分析,投保人担心过高的分红产品费率是否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其实,不必担心这种情况,因为《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很不准确,仅供理解用),假设5年后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为5%,大致估计一下该年度的保险费增值率:
分红保险(par)=定价预定利率+70%*(投资收益率-定价预定利率)
=2.0%+70%*(5.0%-2.0%)=4.1%
非分红保险(non-par)=定价预定利率=2.5%
于分红保险一般采取保守的精算假设,因此保险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可分配盈余。在每个会计年度,保险公司会确定每张保单的红利水平,保单持有人有权决定红利的领取方法。红利的领取方法有以下五种:
(1)现金领取;
(2)累计生息;
(3)缴保险费;
(4)买缴清增额保险;
(5)买一年期的定期保险。
上述五种红利选择权除了第五种外,其余四种都已出现在我国的分红保单中。
面前,分红险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原因是这个险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具有保值的作用。另外,分红险可以用来为自己的资产进行合理的规划,因为按照国际惯例,保险金是不列入所得税应纳税额,属于不动产,我国也是按照这个惯例操作的。此外,这个险种,已经成为个体老板为自己资产保值的有效途径,以便让自己的子女顺利的继承自己的遗产。
分红险和储蓄相比,除具有保值作用外,还具有高保障,免交利息税。所以,晓晗建议朋友们,可以选择分红险作为自己的理财方式。(来源: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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