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二审调解,马女士与保险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一次性赔偿马女士2000元。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在该案件的二审调解中暴露出保险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作为兼业代理人的邮政局的工作人员培训不到位,无法给予客户正确的引导;保险公司对于客户缺乏跟进沟通,服务缺位。因而给客户造成时间、精力、财力上的损失,对此,该保险公司确实应当承担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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