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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双喜至尊版的分红型和万能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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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福禄双喜至尊版组合计划由分红产品与万能产品创新组合,其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具体如下。

  国寿瑞盈两全保险(万能型)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2.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公司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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