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如何“分红”
作为分红险的显着特点之一,投保人关心红利分配无可厚非,但分红险在我国尚只有十余年的历史,且由于公开资料较少,又涉及许多晦涩难懂的专业概念,部分投保人存在对分红险的分红来源和影响因素一知半解。
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但值得注意的是,分红保险的红利来自分红保险账户的业务盈余,而不是整个保险公司的业务盈余。
分红保单因为有预定利率的最低保证,且它的宣告利率下限规定不得为负值,所以这类商品在某种程度上可算是最稳健的那一类投资品。换言之,分红险业务盈余高,客户的额外收益便“水涨船高”,上不封顶;盈余低,客户的额外收益也低,但最低为零,更何况这类产品还提供了各种风险保障的“保底收益”。
什么影响了分红
如何确认和分配分红保险产生的盈余,是分红险经营管理和监管的核心。根据要求,各家保险公司的分红方案都必须合规和体现公平。
一些投保人会认为保费交得多保单贡献自然就大,就应该获得更多的分红。其实“所谓的保单贡献度,和很多因素相关,除了保费、保额外,还与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保单年度等许多因素有关。“就是因为每张保单的情况不一,因此业内其实并没有"分红率"这一概念,并不能简单以个体保单的分红额除以保费来判断保险公司整体的分红水平。”业内专家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正是由于保单红利每年不同,而保险公司由于资金性质,通常会投资较长久期的固定收益品种追求长期稳定利息来平滑投资收益,因此长期持有才能看出平滑的效果,得到超过平均水平的收益。
投资新政打开分红新局面
由于受政策限制,长期以来,我国的保险资金绝大部分都投向了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而由于股市的剧烈波动,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往往被股市所“捆绑”,在股市上的损失往往会轻易抹煞其他品种的收益。但随着2012年下半年,保监会的13项投资新政的浮出水面(绝大部分已出台,少数几项仍在征求意见),这一情况在2013年将发生重要改变。
多家券商分析师认为,这13项保险投资新政几乎已囊括保险业所有能预期的投资工具,对于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将是重大利好,有助于增加保险资金的投资稳定性及持续性,摆脱对股市的依赖性、波动性。除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之外,新政也改变了从前保险业与银证信等其他金融行业“各自为政”的局面,打通了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产品、渠道及投资通道。
与此同时,增加了证券和基金作为保险资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为保险资金的投资引入了新的竞争力量。在市场化竞争机制建立的同时,也将促使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为了争取保险客户而努力提升管理业绩。显然,以中国人寿为代表的大型国有保险企业,因持有巨量保险资金,将成为市场化竞争机制建立的最大受益者,而此类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的改善,将直接影响到相关保险产品的分红收益,投保者也将实实在在地分享其中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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