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短期缴费,逐年返还
只需付费8年,即可逐年领取生存现金直到88岁。
生存现金,生活无忧
在您65岁、70岁、75岁时,高额生存现金可以保证您的生活品质。
红利相随,锦上添花
保单红利能够有效的充实保障,领取红利助您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身故保障,全残豁免
周到的身故和全残保障,在不幸发生时让您有备无患。
满期给付,安享晚年
在您88岁时给付满期金,晚年时光安逸无忧。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在主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若保险单周年日与被保险人生日是同一日期,则于被保险人十八岁生日前)身故,则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该身故保险金等于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2)按下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付已付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付方式计算的主合同年保险费–累计已给付的生存现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主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则本公司将给付等于上述(1)项金额的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