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陈某于2012年8月31日因肺癌在山东烟台开发区医院身故。2012年10月8日受益人到中国人寿申请理赔,中国人寿接到理赔案件后核实事实清楚,当日上报省公司,2012年10月9日结案。依据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规定,同意给付死亡保险金19062元,保险合同终止。中国人寿依据99鸿福终身保险条款规定,同意给付死亡保险金17000元,保险合同终止。合计给付保险金36062元。
2012年10月10日,公司电话通知受益人理赔金已到账,客户表示非常感谢,理赔处理非常快,三天就到账了,一点都不繁琐拖拉,认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非常的可靠,值得信赖。
2008年3月19日投保人王某在中国银行为其父亲投保了一份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120000元,基本保额127080元。2012年6月18日被保险人王某因肺癌在莱州市中医院住院,后因治疗无效于2012年8月11日在家中死亡。2012年8月25日投保人王某携带相关理赔手续到中国人寿柜面申请理赔,中国人寿接案人员热情接待了客户,并告知客户需要的相关理赔资料。客户非常高兴地说:“没想到你们中国人寿的服务态度这么好,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了,因为这份保险是我在中国银行办理存款时银行柜员推荐的,当时对保险的概念很模糊,所以未免有点担心,害怕保险不到期,连本钱都取不出来”。中国人寿理赔人员说:“中国人寿这种银保通业务的案子只要事实清楚、手续齐全,很快就能赔付下来的。”“我以前听说保险公司理赔难,手续繁琐,没想到中国人寿理赔手续也不多,服务态度也这么好”,客户深有感触地说。2012年9月5日投保人王某备齐理赔资料提交到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理赔人员迅速在系统中做报案并上报上级公司,该赔案于2012年9月6日结案,并于次日转帐成功,共赔付身故金127080元。中国人寿理赔人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客户赔款已到帐。客户对中国人寿的理赔速度及服务态度大加赞赏,真诚表示还要继续投保中国人寿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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