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条款内容介绍
1、生存保险金
自平安尊宏人生两全保险主险合同第3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2、特别生存保险金
在交费期满的保单年度3末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的2%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