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18:00,阳光财产保险重庆市分公司的查勘定损员黄志江接到报案调度,一位客户发生了交通事故。黄志江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现场查勘,判定该案符合“闪赔”案件要求,表示在事故车修理完毕前,会在24小时内把赔款打进该客户提供的账号内。客户对阳光产险的工作效率大加赞赏,同时表示:真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赔款,阳光保险很实在!
“闪赔”升级探索车险理赔全方位高效率
曾于2011年首创“闪赔”概念,打破行业规则,屡获赞誉的阳光产险近日再推“闪赔”服务标准升级。在实行“阳光‘e车险’客户,专享5000元以下(非人伤)案件,免单证,报案24小时内赔付的承诺,超时按赔款金额百倍罚息”基础上,又在服务范围和理赔效率上下起了工夫:
除现有阳光“e车险”客户外,为2012年起保的阳光产险电销客户开通“闪赔”服务;探索车险自助理赔处理方式,减少客户在事故现场等待时间,通过指导客户自己上传照片等资料,从而实现自助理赔;试点运行“车险人伤闪赔”服务,突破目前“闪赔”服务标准只适用于“单车损案件”的限制,提升小额“人伤案件”理赔效率。同步核定人员伤亡和车物损失,在接到报案后72小时内完成赔款支付。
可以看到,升级后的“闪赔”服务标准适用范围更加广泛,索赔手续简单化,结案时间更加精准,阳光产险为客户想得更细,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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