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一直以来的传统,就是爱炒高送转。尽管送股本身并没有给投资者增加什么额外的收益,但投资者总是乐此不疲,高送转的企业总能在市场上引发一波炒作。可很多人并不知道,上市公司送的红股是需要缴税的。而根据去年底经国务院批准的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新政,某些情况下扣税可能比得到的分红还高,也就是分红还得倒贴钱,广州的张先生就有这样的遭遇。
分红之后倒贴钱
广州的一位投资者张先生在2月8号买入了上海新梅的股票,并在3月6号卖出。而在此期间,该股票实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红方案。
“我在3月6日卖出股票以后,资金就被冻结了,并分别在3月7号和3月8号补缴税款,而派息收入则是在3月14日才打进账户。”张先生称。结果,张先生只取得了4000多元现金分红,却交了近1万元的税款,张先生很困惑。
几经研究之后,张先生发现了如下两条原因:
首先,红股是要交税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条款,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所送红股,则依然按相关比例税率缴纳个税,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征。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则不征个税。
其次,去年11月份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差异化股息红利税新政加大了张先生的税率。新政策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而张先生持股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因此不得不补缴了20%的“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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