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向信托抛出了橄榄枝——中小企业私募债。从收益角度看,中小企业私募债又称高收益债;从风险角度看,中小企业私募债则被称作垃圾债。对于信托公司,券商抛出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是高收益还是垃圾?
本月22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统称《试点办法》)。根据《试点办法》,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有五类: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经本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和集合资金购买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于这样一个品种,信托公司的态度又是什么?
记者在与多家信托公司人士的接触中了解到,多数信托公司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持谨慎态度。从自有资金的运作上看,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使得前几年信托公司大量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面临危机,今年以来信托公司在这一领域的投资集中兑付的压力较大,有市场人士表示,为防止危机的出现,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会更偏重于预防兑付危机而投资于安全系数更高、流行性更好的品种。因此期望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大量投入去购买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可能性不大;从集合资金信托的角度看,有信托公司人士表示,因为信托公司面临刚性兑付,把资金投向风险披露半遮半掩且流动性又不知几何的债券,心里太没底了。但同时也有信托公司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强,可以将其作为一个品种,放入信托公司的组合投资中,降低风险,同时丰富信托公司的投资领域和产品线。
中小企业私募债到底是什么?对于信托公司,是“馅饼”还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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