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1日-31日,通过我们的投诉平台,网友对各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此处摘录网友的投诉原文:
(被投诉公司:平安保险投诉时间:2007-05-1908:52:20)
我是石家庄市的市民,2001年我给52岁的爱人路根兴买了平安保险公司五份“投资连结”保险,每年交费6060元,共交15年,累计需交90900元。05年保险公司上门收保费,我详细询问了保险的损益情况,才发现自己掉进了保险的黑洞,投资的陷阱。我到网上一查,投诉这个险种的不少,但人们只投诉理财部分的风险,却对个人保障帐户的风险浑然不知。其实,最大的陷阱却是在个人保障帐户!保险公司利用障眼法,进行合同欺诈,白白窃取投保人占总交费额23%上的保障资金!
请看我对其“保险责任”的分析:(魏碑体表示保险原文)
“本保险期间分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和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投保时可按被保险人当时年龄选择相应的保险期间。”(《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保险金额表,显示任何年龄的人投保均不超过70岁)
一、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金额(2)主合同项下投资单位价值总额
首先,保险期间即是交费期间,中国人的人均寿命早已超过70岁,平安保险支付保费的概率极低;其次按二者金额较大者,看起来条件挺优厚,但是不包括保障项下资金,如果投资不赔不赚(目前是亏损)需要交到第14年才能达到64560元,超过保额60500,可我14年连保障应交84840元,还赔20280元。因此在出险的情况下照样赔钱。
实际上其保险金额是我10年交保费的总额,因此只有交费不满10年去世,投保人才能拿到多于交费的赔偿,但是投保人在入保前都经过了严格的体检,英年早逝的情况又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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