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两年,股市大放异彩,投资型险种受益成为最火爆的保险产品,随之投资型保险也成为市民们今年“3·15”投诉的焦点。投诉维权固然重要,但另一方面,在购买投资型保险之前,擦亮自己的眼睛,走出对投资型险种的一些认识误区更加实在。
每种保险产品都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在购买之前特别地了解一下这个产品的缺点,是否在自己的接受范围之内,这样可免除不少后顾之忧。
分红险红利不确定
一眼看去,不少市民会因以不足24万元的保费投入获得超过190万元高额回报的广告心动不已。但其实,通常出现的分红保险宣传单张上的收益测算数据在某种程度上是将分红险的投资功能夸大了。
红利来源于3个方面:费率的差异、死亡率的差异以及利率的差异。在保险宣传单张上3%、5%的红利回报本就是不确定收益,事实上,多数情况下,红利的作用也就是帮助市民抵御未来的通货膨胀,而非赚取超额收益。
市民在选择此类产品时,应更多关注其身故保障功能,对其理财功能的关注点则应该更多地着眼于确定的“生存给付”,而不应冲着并不确定的红利来购买。如臧女士从第六年开始,每年可以领取5000元生存给付,要领回投入的所有保费需要48年。
并且,所测算的红利给付之所以如此诱人,是按照市民将红利以储存生息的方式留存在保险公司,每年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计算所得,一要市民期间不把红利取出,二要被保险人寿命很长,以使复利的时间价值充分发挥作用,但其实能像测算中那样活到100岁的几率很低。
万能险收益计算基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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