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28天至60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身故或全残之日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将已收取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日之后的风险保障费无息退还至主合同个人账户中,主合同个人账户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初次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收到申请人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相关证明和资料之日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个人账户价值按本附加合同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若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零,主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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