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健全
“保监会对风险防控工作的态度是坚决的和一以贯之的,我们坚持以防控风险为导向,健全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开展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项俊波在回答有关风险防控工作的问题时指出,当前保险行业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传统的风险、激进经营的风险、宏观环境带来的风险和跨市场、区域、行业传递的风险这四个方面。
关于激进经营的风险,项俊波表示,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有极少数公司出现了公司治理、业务与投资激进、盲目并购等问题,对此保监会果断采取了措施,比如暂停违规企业的委托股票投资业务,暂停部分公司的万能险新产品的申报,而且派出专项检查组进驻公司进行检查。总体来看,极少数公司的风险隐患得到了有效防控。
目前,一些互联网理财和B2B平台利用保险问题征信,跨市场、区域、行业传递风险开始显现。项俊波直言,侨兴私募债券到期无法兑付的事件是一个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而金融风险又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交叉传递的典型案例。业务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类金融机构,由私募债券事实上转变成公募,且浙商财险风险管控上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在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浙商财险主动承担了赔偿责任,稳定了广大债券投资人和相关各方的情绪,并为后续各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工作争取了时间。
下一步,保监会将增强防控风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控风险作为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完善防控风险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风险防范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强化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落实问责制度,增强风险防范的敏锐性和前瞻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让监管“长上牙齿”,真正管用。
资金运用审慎性监管
对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保险公司举牌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保监会高度关注保险公司的举牌行为,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监管和防范风险的措施,多次召开行业会议提示有关风险。并且出台信息披露、压力测试等政策措施,开展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今年1月份,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涉及举牌的需要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重大股票投资要事后备案,明确禁止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
2012年10月,保监会开始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市场化改革,陈文辉对此指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注重要求市场主体遵循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要求在投资中应当以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的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而战略投资应当是以参股为主、控股为辅。二是要坚持服务保险主业的方向,保险保障是保险业的根本功能,而保险投资是辅助、衍生功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保障业务的功能。三是坚持长期、价值、多元化投资,从这几年的实践来看,行业基本遵循了这个原则,2016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3.4万亿元,主要特点为: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占比77.5%,权益类资产占比22.5%,其中股权投资中绝大多数是财务投资,控股投资非常少;多元化配置格局初步形成,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保险机构比较相近,尤其和美国比较相近;投资收益稳步提升,从2012年的3.39%提高到2013年的5.04%、2014年的6.30%、2015年的7.56%,去年由于受到股债双跌和低利率环境的影响,投资收益率为5.66%,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2013-2016年改革后的这四年,平均收益是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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