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张女士近日碰到了一件烦心事,两年前她购买了一份分期付款的人寿保险,每年她都按时把保险费存入指定的账户,今年却发现只有第一年的钱转入了保险公司,后两年的钱还存在银行账户中,为此她找到保险公司和银行,得到的答复却是,要么补交一百多元的滞纳金,要么退保,张女士一气之下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三百多元的费用。两年来存的六千多元钱非但没有增值,反倒缩水了好几百,这让张女士很气愤。
张女士按时交钱,最后却亏了本
2009年,张女士拿着积攒下来的两千元钱,准备把钱存进银行。在银行碰到中国人寿株洲分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他告诉张女士,可以把这笔钱拿去投资一项叫做“国寿鸿富”的理财业务,分三年,每年存入一定的费用,6年之后就可以拿到分红。张女士一合计,觉得把钱投资这项业务要比把钱存在银行划算,所以就签了投保协议。
2009年交了第一笔钱后,2000元钱迅速转到了中国人寿保险的账上,2010年和2011年,张女士也准时足额把钱存进了开户银行,并多次向银行工作人员确认,这两笔钱是否划到了人寿保险的账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株洲高家坳分行的工作人员每次都肯定地答复张女士:“钱只要存进来,就会自动划过去。”得到答复的张女士这才放心。
今年张女士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2010年和2011年交的两笔钱都还在存折上,并没有划走,张女士马上找到了保险公司,人寿保险株洲分公司的前台却告诉她,由于超过了交款最后时限,如果现在要恢复业务,则要交一百二十多元的滞纳金。一气之下,张女士办理了退保业务,准备找银行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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