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保险公司的收益外,你还有银行的定期利息”;“买保险作为中长期投资,肯定比银行利息高”……
实际上,这类吸引消费者的说法,都是销售误导。日前,重庆保监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几家寿险公司因涉嫌销售误导被处罚,保险销售人员郭某、邓某等也为此受到了处罚。
在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重庆保监局有关人士透露,当前销售误导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四方面:
1、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保险消费者遇到销售误导以后应该怎么办?应向哪个部门、打哪个电话进行投诉?重庆保监局有关人士称,既可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反映,也可向保险监管机关投诉,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重庆保监局有关人士称,中国保监会消费者维权热线为: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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