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311元的递增型保险没有赔偿,汪志文表示,那是属于养老保险,1万元的保险金只有在发生意外身亡或者高度残疾才能领取,“保险证上没有全写,那是因为太麻烦,字数太多不好写。不过,在合同细则上说得非常细,在网上都能查到。”
对于保险公司的解释,邓先生觉得他们是在找借口,他说,在购买这份311元的养老保险时,业务员并没有指明意外是身亡,更没拿到相关细则。
“那可能是投保人弄丢了细则,不可能没有的。”汪志文强调,并打印了一份递增型养老保险细则给邓先生。
看了细则后,邓先生如梦初醒。可这样的结果是业务员故意夸大其词误导投保人,还是投保人忽略了这种保险的真正含义呢?
夸大其词推销保险,理赔事宜“雾里看花”
1997年年初,邓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第一次接触保险这个词,因为当时投保率不是很高,尽管朋友极力推荐,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而婉拒投保。“买了也不知道有什么用,而且一份保险的花费几乎是我近半个月的工资。”
此后,在朋友屡屡上门劝说下,他有点过意不去。“每天晚上到我家来,又买水果又送东西,我觉得他们做业务也不容易,就买了一份。”邓先生出于情面在当年5月份花了311元购买了一份养老险。
从那以后,这位在保险公司做业务员的朋友多次找邓先生推销其他不同的险种。
“我一个月工资也就1000元左右,买那么多保险干嘛?以后会有用吗?”虽然邓先生心里这样想,但每次又禁不住业务员的诱惑,“业务员说多买几份,出了事故就能赔好几万。”
对朋友所说的话,邓先生深信不疑。从1997年年末开始,邓先生又买了两个险种,直至今年,各种各样的保单和缴费收据已经装满一袋子,其中包括终身险和意外险,花费高达3万余元。
可关于这些保险的真正用途,邓先生到现在都很模糊,包括2010年增加一次保费,他都没有丝毫犹豫,“反正交钱,出了事就能赔钱!”
一转眼就是十多年,邓忙着自己的工作,身体一直健康的他,除了每年缴纳保费外,他并没有享受到保险带来的实惠。而花那么多钱到底值不值得?他认为,虽然没有出事,但这也是为自己的身体买一份保障,直到这次出现意外。
然而,保险真的像保险业务员说的那样有“保障”吗?8月29日,晨报记者专门走访市区多家人寿保险公司。
上午11时许,位于长虹大道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内一片繁忙,柜台的业务员一边介绍业务一边娴熟地操作着电脑。
“你是要买保险吗?”一旁的保安突然来到记者跟前询问道。
“我就是想买一份既能保重大疾病又能保意外事故的保险。”在记者表明来意时,保安立即叫来一名中年妇女,并称其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某部门主任。
“‘安欣无忧’这个险种很适合你,如果你患上合同中的疾病或者遇上十五年的意外保障事项,都可以获得几倍赔偿。”这位主任说,每年交1万元,还有分红,连续交五年,如果发生意外死亡或者意外伤害,就能拿到10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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