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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有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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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日里我们随口报出的年龄并不要求很严谨,偶尔有些1岁上下的偏差没什么大不了。但是,保险可就不同了,由于像寿险、健康险均需按照年龄来决定保费,而部分针对老人、青少年抑或男性的险种更对年龄有特别的限制,所以投保时的年龄就是绝不能马虎的问题了。

  为此,如果有孩子未满18周岁,总的保险身故保额不可以超过10万元,否则超出部分就不能理赔了。

  投保年龄有限制

  还有一些险种,对投保年龄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未到投保年龄范围,或者超过了投保年龄范围,就没有投保资格了。比如,有一款健康险的投保范围为18-50周岁,那么50周岁以上的人士就不得投保。

  另外,一些险种对于不同年龄的人群,给予的缴费方式、缴费时间段限制也有不同。如市场上有一款生死两全险附加重大疾病险提前给付,40周岁的人士可以选择分20年缴费,但41周岁的人就只有10年分期缴费、一次性缴费的权利,不可以分20年期缴。这里主要考虑的是年龄段不同带来的风险因素。

  同样道理,40周岁人士和41周岁人士投保死亡给付利益的保险,费率上差异不小。

  新保险法对年龄误报有规定

  既然保险对于年龄的规定如此严格,那么投保人若在投保时因为疏忽填错了年龄,那会不会对保险合约的有效性造成影响呢?

  对此问题,新《保险法》中是如此规定的: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不过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而当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来源:成功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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