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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鸿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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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在提供固定收益(生存金)的同时,还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成果来派送红利。本产品的资金运作委托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的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其拥有一流的专家投资团队和成熟的投资管理体系和技术,足不出户就能坐享投资收益,并可有效抵御通胀风险,你该如何选择呢?
  鸿福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障利益

  1、生存金:贝贝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2年可领取1800元,直至终身。上述生存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3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42185.10元,到6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144579.40元,到8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284952.43元,到100周岁时累积生存金可达538481.73元。

  2、祝寿金:贝贝61周岁后,每5年可领取一次祝寿金9347.4元,最多可领取6次,累计56084.40元。上述祝寿金如留在公司,还可累积生息,持续增值。按照3%的年累积利率预测,到86周岁时累积祝寿金可达83762.49元,到100周岁时累积祝寿金可达126698.28元。

  3、身故保障:18周岁前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18周岁后如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即5000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8%(即56084.4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如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即20000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8%(即56084.4元)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身故保险金数额小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则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注:

  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2、红利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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