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遭遇维权难题
杨女士说,公司负责人王富民后来和投资人沟通,向投资人道歉,答应赔偿损失,但此后就不再露面。杨女士等投资人认为,王富民和富民新基投资管理中心本身就没有金融资格去做股票、外汇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他最后一次表示,如果大家不满意,可以去告他,他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杨女士等投资人后来一起准备起诉王富民时,发现大家都没有和王富民签订外汇产品的合同,只有和瑞士银行签订的合同。王富民通过公司的名义招募了众多投资人,但最后签订合同时,都是以他本人的名义签订的。有的投资人咨询律师后得知,这样王富民所做的承诺就变成了私人之间的债务问题,在法律方面规避了公司违法集资的问题。目前,投资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还未获受理。
昨天,记者发现天合财信公司网站已经无法登录,拨打公司电话也是空号。“在做假净值事件被发现后,他们的网站就用不了了。”杨女士说,现在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能联系上王富民本人。
专家解读
理财不可能无风险
银行理财师肖先生表示,任何投资产品的收益都是和风险挂钩的,年收益12%以上是很高的收益,必然面临较高的投资风险,考虑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银行的理财产品一般都不会有如此的高收益。而且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都由银监会监管,可靠性毋庸置疑,即使是低风险产品,也会告知客户存在的风险。
“如果一直在强调投资无风险,要么是对方不专业,要么就是对方别有用心。”肖先生说,投资理财产品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纵使采取何种方式,也无法回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何况是投资对冲基金、做外汇,这些都有很大的风险。”而对方将投资人的投资用于何处,如何使用,虽然看上去是透明的,但是具体如何运作,投资人也无法确定。
对于记者所遭遇的投资地产项目,肖先生说,即使对方称运作的项目做了抵押,但是抵押程度如何,如遇到问题项目方无法还款,是否优先偿还投资者,这都是非常专业的问题。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根本不可能搞明白,而且也很难确认看到的文件的真实性,“投资最忌讳的是稀里糊涂,涉及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肖先生说,投资公司宣传的“银行托管”概念在多数情况下也就是起到一个本金不会被随意支取的作用,对于降低风险没有任何帮助。
对于这些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是否可信,银监会的工作人员提醒,这种投资有些属于民间借贷性质,如果利息超过同期银行利率四倍以上,将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不要投资。
监管需专业部门介入
肖先生表示,做投资理财产品的机构,要么是像银行由银监会监管,要么是像基金公司由证监会监管。那么这些宣传低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公司,又是由谁监管?遭受损失的杨女士又该向谁举报?银监会和证监会的工作人员都给予明确答复,这类投资公司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之内,建议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机关咨询。
记者在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询得知,北京富民新基投资管理中心是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等。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称,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的公司,不能以公司名义募集资金投资,但可以对其他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如果认为公司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经济专业律师表示,一些投资理财机构存在违规操作、非法开展业务的情况,所谓的投资咨询、投资服务公司,并无理财资质。为了招揽投资人,这些公司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一般用群发短信的方式寻找投资人,邀请有兴趣的投资人听理财课,继续做虚假宣传,并通过如当场发放收益等噱头,吸引客户投资。
不排除一些投资公司运作的项目获得了一定收益,但总体上看,此类投资往往存在很大的风险。律师表示,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作为一种专业要求较高的行为,并未受到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工商部门难以对其投资的专业性进行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而在投资理财方式越来越多样的当下,一方面亟须加强立法,完善此类委托投资理财方面的法律,设立准入门槛,规范投资理财市场。另一方面,也需要明确监管部门,对投资理财的相关公司进行管理,查处非法经营和虚假宣传行为,让投资人投资有道,不再雾里看花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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