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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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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少儿保险与基金定投是现行较为流行的两种为孩子的教育金做强制储蓄的两种途径,孰优孰劣,有何区别,所属体系不同,不具可比性。在此先行介绍中国人寿近期推出的一款少儿保险——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本人认为在少儿保险领域是一开创先河之举,能够为我国千千万万的宝宝带来真正的福音。

  举例说明:李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基本保额为10万元的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保险责任如下:

  一、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元;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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