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丧失收入来源,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金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三、豁免保费
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保单该年度现金价值的80%。借款期间,保障责任不受任何影响。
五、保单借款:应急变现循环使用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保单该年度现金价值的80%。借款期间,保障责任不受任何影响。
六、红利
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两种红利领取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复利利率现为3%。
综上所述,之所以说福星少儿能够给孩子一个确定的未来,是因为只要您存入第一笔保费,您即为孩子在中国人寿储蓄了成长保证金=基本保额X50%X(18-已缴费年数)+基本保额X300%+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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