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人寿方案:根据经济责任算保额
为小吴做寿险规划,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综合考虑。一是小吴应规避的风险及承担的经济责任;二是小吴的保费预算。
小吴在目前阶段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意外和疾病,这两种风险可能带来的问题是小吴收入的丧失、医疗费用的激增、不能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等。所以需要通过保险来准备一些应急现金,以备可能之需。
细算小吴的主要经济责任,可以认为他需要获得以下保障:
1、伤残生活应急金:3000元/月*12月*10年=36万元(按目前每月大致所需生活费水平)
2、对父母的赡养责任:20万元(不论小吴目前是否供养父母,这都是一份应尽的孝心)
3、意外门急诊支出:3000元/年4、住院费用支出(包括意外或疾病事故):8000元/每次住院事故
5、为养老生活而考虑的专款安排小吴虽有外来综合保险、保障工伤待遇、住院医疗及老年补贴,但工伤待遇不承担非因工伤残或身故保障(小吴有运动和旅游的爱好,面临着客观存在的意外风险),而住院医疗存在自己负担部分(发生一万元的住院医疗事故,自己约要承担四千元左右);至于老年补贴,因缴费基数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60岁后可一次性领取的这笔补贴也只是一笔小补贴。
小吴及其女友为几年内结婚买房这一目标全力以赴,建议的年保费支出范围是5000-8000元,约为小吴税前年收入的5%-8%。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所谓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地人员应当参加的综合保险。
和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相比,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有着鲜明的特点。
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综合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有单位的外地人员本人无须缴纳。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尚未实行统筹,由企业负责。
综合保险则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待遇。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可以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自负20%;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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