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反映,2010年2月份她到某银行青岛潍县路分理处存款时,在“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工作人员宣称购买这款理财产品可以享受“免费”送保险的优惠活动。今年2月份,急需用钱的吴女士到银行打算将存期满三年的3万元钱取出时,才得知自己当初购买的根本不是理财产品,而是华夏人寿的保险,该保险存期为5年,提前取出就没法拿到当时承诺的收益。
爆料:理财产品“变”保险
据吴女士回忆,2010年2月23日,她带着3万元钱来到某银行青岛潍县路分理处办理存款,期间一位身穿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向吴女士推荐了一款存期为两年的“理财产品”。工作人员告诉吴女士,现在购买这款产品可以享受“免费送保险”的优惠活动,吴女士一听动了心,于是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签了字。吴女士表示,办完业务后,工作人员只给了自己一张标有“现金价值”的单据,“当时他们告诉我,凭这张单据就可以取钱。”
吴女士告诉记者,在办理完业务十天之后,自己曾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华夏人寿保险公司的,问自己是否确认购买其产品。接到电话后,吴女士起了疑心,于是找到当初给自己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当时这位工作人员安慰我,说这保险是免费送的。”见工作人员这么承诺,吴女士这才放下心来。
2012年2月份,吴女士到银行想把期满两年的3万元取出时,却被告知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还未到期,“他们说现在取出来很亏,让我再存一年,我就又存了一年。”然而今年2月份,急需用钱的吴女士再次来到银行取钱时,才得知自己当初购买的根本不是理财产品,而是华夏人寿的保险,该保险的存期为五年,若是吴女士现在取出,则没法拿到当时承诺的收益。“当时工作人员承诺,三年后我除了可以拿到存款的利息外,还可以拿到‘理财产品’的分红。”吴女士告诉记者,按照这个方法计算,自己现在应该取得的收益约为4000元,而保险公司方面却只答应给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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