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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购买全险并不一定全赔
“我为自己的爱车购买了‘全险’,那么出险后能不能‘全赔’呢?”市民牛先生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咨询现场的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公司人员告诉牛先生:“‘全险’的概念是一种误解,车险产品中并没有‘全险’这个概念,并不是任何事故保险公司都能够赔偿的,如果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称为您投保了‘全险’,您一定要问清楚,到底投保了哪些险种,保额是多少,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同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牛先生,不要为了节省保费,就少买几种险,如只买车损险,不买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买主险,不买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不在险种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就无法得到补偿。在购买保险后,市民还要认真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投报险种、保险金额等是否有错漏。同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要注意及时续保,如果在保险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续保,所造成的损失只能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要妥善保存身份证件,保险单要随车携带。
牛先生告诉记者,买车险,不能单纯比价格,还要看服务,一旦出现事情,能不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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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可无条件退保
“听说通过购买保险也能实现收益,是不是和银行理财产品一样呢?不知道要购买什么样的险种才能有收益呢?”扈小姐现场询问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这其实是人身保险的新型产品,有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保险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有一定的区别,作为保险,首先是有人身意外保障功能,其次,有储蓄功能,一般如果您的资金可以最短3年不使用,可以投资银行保险,享受比同期定期存款稍高一点的收益,满期一般本金不会损失。
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扈小姐,保险销售人员在介绍保险产品时,必须向准客户明示自己的身份,所属保险公司或代理保险机构名称以及推荐的保险产品名称,在介绍期交保险产品时,必须明确告知客户保费交纳期限及每期交纳金额,明确告诉客户享有的犹豫期无条件退保权利,投保后必须告知投保人保险公司将对其进行电话回访,合同回执、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必须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签名。同时,分红、投连和万能险具有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能将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这三种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利益演示是一种假设,并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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