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两次公开提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医改办也给出了大病保险全国推开的最后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所有省份要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然而,就在社会各界对大病保险驶入发展快车道充满憧憬的同时,具体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却心存隐忧。
缘何背离保本微利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管理并提升服务效率,新一轮医改明确提出“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从一年多来的实践看,商业保险机构在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在提升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一家保险公司具体从事大病保险承保业务的部门总经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不仅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而且商业保险机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从而间接提高了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放大了保障效应。此外,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也得以明显提升。
但令整个保险业颇为担忧的是,目前承保大病保险项目依旧处于“赔本赚吆喝”的阶段,保险公司不仅难以实现“保本微利”的初衷,而且筹资标准过低、统筹层次偏低、诊疗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以及“风险共担”机制缺乏等现实问题,也为商业保险公司持续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埋下了诸多隐患。正如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在今年两会期间所说,这些问题如不加以妥善解决,不仅会影响大病保险这一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而且会影响大病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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