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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鱼与熊掌兼得”的分红险 为什么总是受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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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更应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合规操作。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时,做到不隐瞒、不夸大、不误导,实事求是,以诚信取信客户,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你觉得呢?
  由此不禁让人思考,分红险真的是洪水猛兽吗?笔者认为,这其中恐怕存在“重大误解”。保险在法律上属于射幸行为,通俗地讲是“碰运气”的意思,即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以人身险为例,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疾病、事故、死亡等偶发事件发生作为履行赔付责任的依据,并以低概率赔付支出与大概率的保费纯收入之间的差额来赚取利润。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由于保险事故的低概率性,所投入的保费很多只能打水漂。为更多的保证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中,就产生了“理财+保障”的分红型保险,即购买分红险的人在获得身故保障和生存金返还的同时,还可以以红利的方式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然而,作为“鱼与熊掌兼得”的分红险,为何得到的不是礼赞,而是诟病?银保合作到底怎么了?

  毋庸讳言,银行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甚至是欺诈行为。比如承诺过高收益预期,隐瞒中途退出保险损失,代客户书写风险知晓承诺,甚至有的银行人员直接将代销保险误导为银行定期存款而导致“存单”变“保单”等乱象。从商业的角度来讲,商家没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

  银保合作中,银行作为代理销售方对于消除重大误解责无旁贷。年初,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知》从特定人群保护、银保渠道产品结构、保险产品宣传、银行合规销售等多方面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目的也是要求银行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来规范操作,消除消费者的“重大误解”,促进信息的对称性。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保险代理引发群体性诉讼案件或风险事件也并非危言耸听。但让人担忧的不仅如此,分红险不规范销售虽然只是少数现象,但毕竟是一个污点,其引起的负面效应可能被无限放大,并最终反噬银行信誉,这不得不引起重视。银行员工作为业务的具体执行者,更应坚守职业道德,规范合规操作。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时,做到不隐瞒、不夸大、不误导,实事求是,以诚信取信客户,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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