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释义
1.1释义
我们在每页底部对一些专业名词做了释义,这些释义为本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一专业名词在条款中出现多次的,我们只在该专业名词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做了释义,该释义适用于全文。
2.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2.1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书、变更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通知书、特别承保同意书等其他约定书面文件共同构成。
前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须留我们存档,我们出具给您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2.2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三十天以上、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但必须由其父亲、母亲或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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