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是为什么呢?
答:尽管一些保险公司发布公告称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服务系统将进行更新升级作业”,但这些所谓的“升级”实为托词。正值如火如荼的网销理财型保险产品被叫停,究竟是如何触碰到了监管底线呢?
4月,保监会在发布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才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且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字样并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对于高现金价值产品,保监会亦设置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的下线。而此次被下架的网销产品的共同特征均属于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范畴,现金价值较高、期限较短、预期收益率集中于5%至7%。
近两年来,随着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前赴后继地开拓官方网销渠道,尤其是部分中小险企在银保渠道受阻之后,也把更多的资源转向网络渠道上。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50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网销经营业务,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年化规模保费达到102.11亿元。其中,二季度保费达75亿元,较一季度增幅达到185%。依靠网销冲规模已成为中小保险公司“不二的选择”。
为了促进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监管层始终采取的是“积极、开放、包容”。但是随着网销保险规模的突飞猛进和竞争加剧,“过分强调收益、忽视保障功能、过分重视营销”等已经触及到监管红线,并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经过保监会对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行为进行梳理后发现:“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存在过分宣传预期投资收益率”、“万能险产品销售误导”、“未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及其他问题”等诸多问题,因此责令下架并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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