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网销保险模式在为险企开拓一条“新路”的同时,也让一部分险企渐渐走上了另一条“拼高收益、冲规模”的道路,但这与互联网保险所强调的“创新”本意南辕北辙,更偏离和忽略了保险的本源。
近两年来,为了冲规模,部分中小险企已将网销转为“主战场”,网销业务发展非常快,某中小保险公司内部甚至打出一年网销“100亿元规模”的口号,直逼银保。但是这种“激进”的行为,在业内专家看来无不担忧:“冲规模的盛宴一起,不仅上演劣币驱逐良币,更会导致多种潜在风险的爆发,监管部门及时的介入是必要的,应避免网销变成第二个银保。”
当前保险业的风险特征主要包括高现金价值业务风险、偿付能力风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等五大风险。对于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思路,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提出应该坚持四条原则:第一,对于互联网保险要抱有鼓励和包容的态度;第二,要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第三,要坚持一致性的监管原则,线上线下适用同样的监管法规,在需要体现网络特点的时候,延伸现有监管范围;第四,要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与此同时,他还强调,保监会正在抓紧起草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问题明确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政策。
应该说,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整合,传统保险的风险依然存在,而这些风险也会因为互联网的传播被放大和加速,从而影响保险市场的稳定。因此,在互联网保险发展得如火如荼、为行业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的同时,也要高度关注风险,坚持底线思维。掌握好“开放有度、监管适度”,才是行业稳健发展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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