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变保险”、“存款变保单”这是每年保险投诉的重灾区,而如今,却出现了保险变为“理财产品”的现象,只是该“理财”并不是银行发行的正规理财产品。
在沪上市民张小姐的身上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张小姐的父亲一年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产品,向他推介产品的业务员近日又与张老先生取得联系,并推荐他购买一款收益率高达15%的“理财产品”,并声称该产品是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的理财机构联手推出的。高额的收益率让张老先生动心,然而得知此事的张小姐却觉得事有玄机,她随即拨打了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询问上述高收益产品,却被告知公司并无该产品,甚至与她父亲联系的业务员也早已离职。
类似这样的事件其实并不少见,在给消费者带来财产损失的同时,也造成了市民对于保险业的不信任。值得庆幸的是,此类事件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在净化行业促进健康发展的同时,再次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升级加码。
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关卡重重
保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在满足客户多层次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如果产品确实是合规的能给客户带来正当收益的,那丰富了客户的投资渠道也不是一件坏事。但是现在出现了不少业务员销售第三方理财公司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产品,甚至进行非法集资,这不仅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也是一种损害。所以,严格规范的出台十分有必要”,业内人士分析表示。
上述《通知》明确表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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