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27岁,准备于今年与25岁的未婚妻张小姐结婚。李先生父母在其大学毕业时,已购买一处两室一厅的住房,一次性支付房款75万元,随着房价攀升,目前市值为108万元,这处住房的房本户名为李先生。后经双方家庭讨论,决定另行购买一套交通更便利的两室两厅(价值136万元)作为新婚住房。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进入某企业工作,目前任职部门经理,税后年薪13.8万元,年终奖税后6.2万元。张女士大学毕业后进入金融机构做部门助理,税后年薪10.6万元,年终奖税后4.4万元。双方单位都上有五险一金,贷款购买住房亦有公积金。
张女士父母为女儿置办一辆价值16.5万元的家用汽车作为嫁妆、2根100克的实物金条价值5.5万元,李先生父母赠与儿子10万元3年期国债,李先生自己有定期存款5万元,张女士有货币基金10万元。经估算,结婚亲友送礼、回礼置办酒席剩余现金3万元。
贷款方案
根据李先生的家庭资产情况,可考虑以下3中贷款方案。
方案一:大笔首付小余款尽快还清
建议李先生将婚前住房出售,将所得现金108万元用于购买价格为136万元的新婚房,差额28万元,刚好可用家庭年结余资金28万元抵消。也就是说,在第一年结余资金积累好,购买住房余款可以一次性归还,两个人将可过上无房贷的生活。此举利在于两人新婚之后第二年就能过上无负债日子,弊端在于家中积累财富少,且还有新婚隐性消费没有列明账目。
其中,新房装修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且新房内家电设施需要备置齐备,这些费用因提前归还贷款而未纳入考虑,因此这种急于还清房款的方式还需斟酌。
方案二:首付款50%余款贷款
购买136万元新婚房,首付款50%支付68万元,余款68万元可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限额最高为40万元,还剩余28万元需要申请按揭贷款。可考虑出售价值108万元的婚前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结余资金40万元,并预留40万元作为装修及家庭必备品添置费用。家庭资产中可变现资产为50万元,与第一年结余资金28万元合计78万元,大于公积金和按揭贷款总和68万元,最快第二年能归还10万元余款。
方案三:首付款30%余款进行组合贷款
按照136万元房款的30%计算,首付款为40.8万元,公积金贷款40万元,按揭贷款55.2万元,两个人可计划20年归还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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