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耐心向吕女士解释了《保险法》相关规定,虽然投被保险人非直系亲属不存在法律关系,但是都是本人签字代表本人意愿,故从法律层面分析,公司无法满足合同无效且退还全额保费的要求。
经过调解员们现场耐心的沟通讲解,最终保险公司与吕女士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
【案件评析】
保险公司在对销售人员培训管理时,应该向消费者讲清年金保险产品性质与特点以及与其他投资产品的区别,尤其要明确强调年金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最长达到105岁的实际含义,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及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责任,站在消费者角度,评估其缴费能力,务实讲解,帮助消费者正确理解终身寿险的作用并合理制定保险计划,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为公司赢得长期的市场口碑。
消费者在购买年金保险时应查看现金价值表,充分了解退保损失。保险退保退还投保人现金价值,在缴费期内现金价值一般都低于所交保费,尤其在承保后前两三年退保,消费者会面临比较大的损失。在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表对每个保单年度的退保金额都会以数据或比例形式明确列出,建议消费者未雨绸缪,对照现金价值表进行退保损失估算,避免造成退保时难以接受的损失。
注:以上案例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提供(来自:凤凰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