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投保人林女士,56岁,在前几年2月28日通过某业务员为自己购买了某寿险公司的一份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年交保费为5万元,保单累计缴纳保费25万元。
2016年5月,投保人林女士以业务员销售误导为由向保险公司投诉,坚决要求全额退保,并额外给付生存金及保单红利。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林女士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结果】
调解委员会组成了合议制调解室及时对本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林女士表示业务员告知保单收益高且5年后可以连本带息取回。出于对业务员的信任,未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只是每年如期存入保险费,现已满5年,到公司办理领取时才发现与业务员当时所述存在很大差异,才知道缴费期是10年,保险期间到105岁,若现在解除合同损失很大,认为业务员存在误导,遂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险费,并补偿生存金、保单分红及利息。保险公司则认为,林女士在投保时亲笔签字,保单回访成功,且首期及续期保费均按时交纳,无论从投保时间还是交费年限看,林女士都有充足的时间了解保单内容,故无法满足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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