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在扣除已领取的生存年金后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二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的11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在扣除已领取的生存年金后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按以下二项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一)被保险人全残时已交保险费的110%;
(二)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来自:大家保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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