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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猝死如何凸现统保示范项目责任范围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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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市民的生活素质提高了,不少市民在出游前都会为自己及家人购买旅游保险来保障利益。正所谓“生死由命,半点不由人”。意外之事总是会让人措手不及,如今的统保示范项目责任范围对于游客猝死会有什么保障项目呢?下面请看专家为我们一一剖析吧。

  【案情简介】

  2010年4月22日,武汉C旅行社组织24人乘汽车赴张家界三日游,4月23日下午17时37分,游客Z在武陵源景区十里画廊游道上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同行游客马上拨电话110报警,并通知导游过来。这时武汉C旅行社全陪导游及地接旅行社导游均不在现场。17时39分武陵源区人民医院接到120急救电话。17时42分120救护车从医院出发。17时58分,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水绕四门派出所民警到现场,看到死者倒地,脑后有外伤及血迹,无生命迹象。经现场取证排除他人行为导致死亡的可能性。18时15分急救医务人员到事发地,经医务人员判断已临床死亡,虽经20分钟现场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案件调处】

  武汉C旅行社负责人拨打统保热线4006161188,向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统保示范项目”)全国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调处中心”)报案后,驻武汉调处员立即调查走访,收集事件相关资料,并与统保示范项目出单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的沟通。保险公司的最初答复是:此案属于意外事故,不属于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只能在景区和意外险索赔,提出拒赔意见。为了维护旅行社的权益,让游客家属得到必要的赔偿,体现统保示范项目的优势,驻武汉调处员在全国调处中心案件处理专员指导下,认真分析本案是否属于被保险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而发生旅游者人身伤亡事件的?同时报请全国调处中心事故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

  全国调处中心事故鉴定委员会对本案的最终决议是,按照30%比例进行赔付。经武汉调处员协商,保险公司同意此赔付比例,并根据有关法规计算赔款为9.6万元,告知旅行社和游客家属,双方都表示同意鉴定结果和赔付金额,不走司法程序。并表示感谢全国调处中心、武汉调处员及保险公司为本案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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