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货与行货有区别
另外,在香港酒店房间内打长途电话,除通话费外,往往还会加收驳线费或其他附加费用等。
在香港的许多商店,商品都标明是水货或行货。在内地称为“水货”的多指“走私货”和“假冒伪劣”产品。陈女士指出,在香港,有很多国际品牌在香港由总代理(特约经销商)售卖,俗称“行货”,但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这些商品,这些被称为“水货”或者“平衡进口商品”。
在香港,“水货”不是假货或冒牌货,是合法的,一般售价比较低,有的款式有时连总代理也没有进口。但应注意的是“水货”只能由出售的商店负责保养,总代理则不会负责保养,对此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搞清楚。若要购买行货,在付款前就须向店员要求并问明白,请其在单据上列明你所购买的产品是由总代理保养的,从而享有应有的、良好的售后服务。
在香港购物有良好保障
陈女士说,在香港有非常严格的法例保障商品安全,消费者在香港购买化妆品无须担心含水银或其他致癌成分。对黄金制品,香港有严谨的法例,成色8K以上的才可以称为“金的制品”,必须有990成色以上的才能称为“足金”,所有的黄金饰物都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出售成色不足的金饰是严重的刑事罪行,消费者购买时可要求商家在单据上详细列明成色、重量、手工费和佣金等。
陈女士告诉记者,香港没有一条综合保障消费者的《消费者保护法》,没有精神赔偿、赔礼道歉这些条款。香港是按个别情况订立法例,如《消费品安全条例》等,香港主要是靠市场竞争,迫使经营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
她还指出,内地的《消费者保护法》对某些特定商品有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规定,香港的法律则没有“三包”规定,怎么样保养、保修都是经营者在卖这个产品的时候在合同上说明的,这方面与内地有点不同。但香港的《货品售卖条例》规定,如商品不符合“可销售品质”,消费者可以退货、退款、修理或开立信用证以购买等值的货品等。但这些具体安排是由商店与消费者协商达成的。
陈黄穗还指出,香港消委会成立30多年来,一直都非常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多年来,以其周到的服务保障了各地消费者在港消费的权益,维护着香港“购物和饮食天堂”的声誉。“内地游客如遇问题请致电消委会,我们将尽量在其离港前妥善解决。随旅行团购物的游客所购物品如有质量问题,14天内可以退换或全额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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