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说:“保险真是买时容易赔时难。”
但也有人说:“真好,多亏我当时买了那份保险。”
保险消费者为何会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的看法?在笔者看来,最重要的可能还在于,有些人顺利得到了赔付的保险金,体会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但有些人却没能顺利拿到赔偿金,不论原因何在,对保险公司多少有些怨言。
在社会上,保险“理赔难”已是令消费者最不满的一件事,也确确实实影响了一些人的投保积极性。
◆消费者为何会赔不到钱?
那么,为何会被拒赔?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大家首先要有一个概念,保险并非有险必保,也并非有保必赔。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所谓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把期望值事先稍微降下来点,说不定就不会那么郁闷了。
事实上,获得有效赔偿需要满足多个要素。
首先,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若超过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还与保险期限有关。
保险事故发生时,要看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这些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
最后,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
如果一份保单约定最高赔偿金额为10万元,投保方已经先后拿到了6万元的理赔金,那么万一再发生保险事故,消费者最多只能拿到4万元理赔金,超过部分就会被保险公司拒付了。
在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中,消费者在投保时,未能做到实告知占,也占很大一部分比例。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很容易令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