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层定点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提高到300元
记者了解到,新《通知》对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也做了调整,由原来的100元调整到300元。《通知》规定: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低保人员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或校医院(校门诊部、校卫生所)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累计承担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300元。
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城镇居民的门诊医疗要在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
7月1日职工医保启动市级统筹
在今年政府要为民办的15件实事中,有一件就是要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同时还将陆续配套就医、结算、基金、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等办法,形成符合市级统筹要求的新政策体系。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不仅有利于实现享受医保机会均等化,还可以方便群众就医,持卡就能在全市任意定点医院看病就医。
记者了解到,我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将于7月1日起统一启动。届时,除金州新区开发区部分外,各统筹区域全部纳入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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