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方便居民就医,增加专家门诊次数,推行门诊预约服务、“一站式付费”、网上查询检验检查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周六门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试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2~4周处方用量。
亮点5优化结构缓解“住院难”
目前上海看病集中凸现了“住院难”,主要表现在肿瘤、老年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床位资源相当紧缺。今后将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发展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机构,缓解供需矛盾。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设立违规医疗服务行为联合投诉电话。
亮点6控制自费药品使用
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的基础上增加381种社区基本用药。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增补药物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实行单一货源承诺、量价挂钩的集中采购方式,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
规范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自费医用材料的使用,医院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事先告知,征得病人或家属的书面同意;医院内使用的所有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应由医院提供,并进入医院的财务账目;明确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人自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并实行严格考核。
亮点7医保提高参保率报销率
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到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合)率达到90%以上。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逐步达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水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新农合参合人员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70%、60%和50%,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70%。
亮点8建立多形式保障
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建立老年护理保障计划,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完善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互助基金、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和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加快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调整医疗救助的低收入标准,取消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制定因病致贫“支出型”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政策措施。
建设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逐步实现居民人人享有电子健康档案,形成覆盖全市的健康信息网。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向全市居民家庭免费发放实用健康工具,加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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