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海市针对少儿学生的保险主要有4种: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少儿学生住院基金、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和学生平安保险,基本实现意外和疾病风险的全覆盖。其中,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由政府负责筹措专项保障资金,其余保险都需要家长缴纳费用。
保障范围形成互补
由于潘先生是通过学校统一办理投保,因此并没有详细了解各款产品保险责任的差异,对于如何理赔更是一头雾水。其实,这4款保险虽然在责任范围上有所交叉,但还是有各自保障的强项,基本达到风险互补的效果。
“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实行参保登记制度,由代办单位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符合少儿学生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规定的,由保障基金支付50%。
“少儿学生住院基金”每人每年收费60元,最高给付金额为10万元。参加者一旦因病、因伤住院,可享受入院时免交50%住院预付金、出院时免缴起付线(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以外50%的医疗费用;对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50%,不设起付线。
2008年9月,保险公司推出“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每人每年保费60元,填补少儿学生重大疾病和身故全残的保障空缺。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每年最高4万元的身故保险金和每年最高2万元、涵盖15种重大疾病的重疾给付。此外,被保险人还拥有每年5000元意外医疗费用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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