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漏洞,哪里就有“黄牛”的存在。“人伤黄牛”是其中的一个特殊“工种”,他们活跃在交通人伤事故的处理理赔过程,这边收取高额代理费甚至用少量资金买断伤者的赔付,那边通过造假向保险公司“狮子大开口”索赔,然后将大部分保险赔偿金纳入私囊。其非法代理诉讼行为风险小,收益大,而职能部门又很难对其进行处罚。
在上海,“人伤黄牛”频频造假成为车险人伤赔付率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去年上海交强险赔付率为95%,今年上半年赔付率为94%,处于全行业亏损状态,而埋单的或将是广大投保车主。
明打官司“暗吃两头”
被“人伤黄牛”盯上的,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初到上海,对交通环境不熟悉,发生车祸后很盼着有人来帮一把。从安徽农村来到上海的邹广强,在建筑工地上打散工。去年4月,他不幸遭遇一场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出院后去办理事故相关处理手续,在交警队门口,两个“热心人”忽然和他搭讪,对他问长问短。
邹广强遇见的正是“人伤黄牛”。对方对他拍起胸脯:“我们替你来打官司,保证能打赢。这个案子算下来大概赔2万元,我们不会亏待你,给你15000元,余下的就是我们的酬劳。”后来又递给他一份委托协议书,让他在上面签字。邹广强一想,自己连法庭什么样都不知道,碰到这种事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既然他们一切都能搞定,就答应了,并签了字。“代理人”先向他收取1800元的伤残鉴定费用,后来又收了2500元的服务费。
邹广强并不知道,“代理人”紧接着动了一番手脚,把他“变”成居住在虹口区、在上海某单位工作的职工,并以此向法院起诉索赔9.7万元。如果起诉成功,超过15000元的这82000元,全部将落入“黄牛”的腰包。“代理人”再三关照他,不要去法院,到时候会有代理的律师替他去的。
目前如果法官不提出要求,伤者一般不需要出庭。今年6月案子开庭当天,在肇事车主的执着邀请下,邹广强来到了法院。开庭前,被告方的代理人跟他聊了起来,“人伤黄牛”的把戏这才穿帮。“法官看过了这份协议,让我不要理会,今后直接来找法院。”法院最后调解,他获得了4万余元赔偿。邹广强感慨地说:“我们农村人打工不容易,辛苦一年才存下1万多元。连养伤的钱都要骗,真是太黑了。”
揭秘“黄牛”造假手法
目前,上海有30多家从事车险事故咨询及诉讼代理的公司。有些是收取一定代理费用,给遭遇车祸又不知如何处理的人提供一定的帮助。其中,也有一些是惯于造假的“人伤黄牛”。“人伤黄牛”是通过怎样的手法“吃两头”的呢?本市多家财产险公司的相关调查人员归纳了以下几条特点:
“顺风耳”
车祸中的伤者一送到医院,“黄牛”就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赶到医院病床前,取得伤者和家属信任,顺理成章地成为“全权代理人”,以此“买断理赔”,然后很容易地掌握到病史等资料。等保险公司赶来,已经不能直接接触伤者,而且因为不是当事人,无法看到病史资料。
“傍大牌”
大部分“人伤黄牛”的咨询点毗邻交警事故处理点及伤残鉴定机构,便于“开展工作”。
假证明按规定,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收入来源于城镇,就被认可为城镇标准。于是,“黄牛”拿来的暂住证是补办或伪造的,房屋租赁协议找个中介就能随便写,月收入永远是1950元,查不到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有时保险公司调查人员拿着工作单位盖章的员工收入证明,上工商局网站一查,公司早已注销。今年,造假行为又出现新情况,有些开出的城镇居住证明是外地的居委会,增加了辨别的难度。
改病史提供的骨折片子,用的可能不是本人的,甚至不是同一家医院的。有些“人伤黄牛”甚至有能力“加重”伤者在伤残鉴定报告上的等级。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变成伤残,压缩性骨折变成粉碎性骨折,智力不受影响的制造成“脑残”,漫天要价后再诉讼调解。
诚信的缺失,增加了理赔的成本和难度。“很多状态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一位财险公司车险部副总说,“但是现在只能怀疑一切。我们希望伤者能得到真正的理赔服务。只有客观、真实地反映伤者的伤残程度,才能公平合理地保证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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