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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公司或将可自主定车险费率
2011-09-06 20:36:22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沿用了4年之久的2007版商业车险有望划上句号。记者日前获悉,保监会已向各地保监局及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分析,车险费率改革后,车主投保车险可能会节省一笔保费支出,但市场对费率市场化后的低价混乱竞争再度表示担忧。
  新旧车险变化

  1.“高保低赔”霸王条款将终结

  对于车主来说,如果投保的保险公司并非自主制定条款和费率,而是采用合并后的行业性示范条款,投保此类车险又将带来哪些变化?记者获悉,作为行业性示范条款,在车损险定价、不计免赔额等近40条内容方面进行了修订,与旧版车险相比,增加了对车主利益的保障。

  具体来说,车险“高保低赔”现象一直被指为行业霸王条款,本来已经使用多年的旧车,硬是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投保,保费因此要多交不少。

  一保险公司业内人士称,目前旧车投保时仍有公司按照新车购置价来定价,主要原因是考虑旧车维修时仍需要更换新的零部件等问题,不过也有的公司采取和车主协商的办法,也就是说投保时如果车主要求,也可与保险公司商议按照折旧后价值投保。但是,一般保险公司折旧率只有20%,也就是说市价为20万元的车辆,即使价值仅有10万元,但最低也仅能在新车购置价的基础上折旧20%投保,即保额为16万元,而一旦车辆全损,最高只能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10万元理赔。据业内人士称,如果投保时保额相差10万元的话,保费差距可达上千元,保额相差4万元,保费也会差出400多元。

  记者获悉,修订后的新车险条款明确规定,车损险“投保时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旧车主的车险保费支出,而在理赔时,投保车损险发生“全部损失按照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额内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赔付。”

  2.取消不计免赔险

  买了全险并非全赔,一般来说,商业车险会设有一定的免赔额,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车主会通过投保不计免赔附加险进行补充,而实际上,车主对于不计免赔附加险的争议也很大,因为,即使投保不计免赔险也不等于全赔,一些情况下还增加了绝对免赔率,如按照保险条款,全车被盗抢,须实行20%的决定免赔率,即使购买不计免赔险也不能全赔等等。

  新车险条款取消了不计免赔险,这样车主可节省一部分不计免赔附加险的保费支出,而同时新车险条款中也降低绝对免赔额的比率,如由于车辆违反指定驾驶人、约定区域行驶的绝对免赔额从10%下降至5%,一旦出险,可获得的赔偿就会比目前有所增加。

  3.取消“无责免赔”未涉及

  除了“高保低赔”外,另外一个广受争议的车险“无责免赔”条款未做修改,目前保险条款中,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未承担责任,则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将不予以赔偿,而一旦车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的主张,无论是否有责,保险公司都应照赔,这就产生较大争议。据了解,新车险条款未提及取消“无责免赔”条款,另一个原因是考虑到保险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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