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会死抱某些法规或者教条不放,而是灵活运用,在接单交强险的同时,将一些利润空间较大的商业保险顺带着推销出去。这样一来,交强险方面的亏损,也就可以由商业保险的利润来弥补了。”平安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管对《保险中介》记者如是说。
“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在保险领域,湖北人的聪明才智也能驾轻就熟、掌控得当。
一度狼狈不堪
一如其他省份,交强险推出伊始,湖北保险公司迫于保监会压力,被迫接单。结果入不敷出,一度狼狈不堪。
家住武汉市武昌区东亭小区的夏先生告诉本刊记者,他在2006年底即交强险推出的当年曾遭遇个这样的怪事——
那天自己刚起床,小区的保安就来找他了,说自己停在小区车位上的车子被别的车子刮了。夏先生赶到现场一看,原来邻近的车子在驶出位置时不小心,把自己的前保险杠给刮了。“其实也没多大事,就是保险杠给刮了几道划痕,我就告诉对方车主说你走吧,我也不让你赔什么损失。”夏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事,非但对方车主没走,自己倒是想走也不能了。
对方车主告诉夏先生,因为要向保险公司索赔,他已经报警说明了原因,承认自己负全责,交警通知说让两辆车子去洪山交通大队接受事故处理。“原因都说清楚了,人家承认负全责,怎么还要我花费时间精力去接受处理呢?”,夏先生有点想不通。夏先生介绍,到了交警队,排队等候,填写《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然后警察告诉他,到双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去核损,然后再来接受处理。于是夏先生又和对方车主开着车子赶到保险公司去核损,“好在双方都在一家保险公司投的保,要不还要跑两个地方”。核损的结果,对方车子左侧车门损伤,夏先生的车子属轻微摩擦,不计损失。“我这不是赔人白练嘛!”忙了半天的夏先生一脸无奈。
更令夏先生郁闷的还在后面。双方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告诉他,由于交强险的原因,他要向对方车主赔付400元的损失。“他撞了我还要我给他掏钱,这算哪门子的道理?!”夏先生有点愤怒了。“你不要急,这400元钱是你先垫付的,你可以凭对方给你的400元修车发票到你投保的公司,也就是再到我们公司领取400元钱。”保险公司的员工则不愠不火。事后夏先生了解到,按照2006年7月1日起实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过错的一方要向对方赔付400元限额的财产损失,就是人们常说的“无过错赔偿”。
“我不知道交强险这种规定保护的是守法者还是违法者的利益,这不是让那些‘碰瓷’的更有恃无恐了吗?”夏先生认为这样的规定会助长交通事故的发生。
随后,保险公司给夏先生开了一张《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让他在接受交通事故处理后,持事故认定书、自己的行驶证与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还有对方提供的修车发票到保险公司去领取自己支付给对方车主的400元钱。
“我招谁惹谁了,车子被人撞了,自己没获赔偿不说,还要为赔对方的损失奔忙,这叫什么事呢?”,夏先生越想越郁闷,为了这起不明不白的事故,自己一天多的时间都耗在这上面了。“时间、精力、车子燃油费、手机通讯费……我的这些损失谁来赔偿?”夏先生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合理。
“对方负全责,我也不想去索赔,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义务配合他做这么一大堆事?”,夏先生拿这个问题问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回答是,作为事故一方,夏先生应该配合对方车主接受处理,“你要实在不愿配合,那对方的一些损失只能对方自己承担了。”
交警告诉夏先生,被机动车撞上处理起来对他还算有利,“要是一辆非机动车撞上了你的车子,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是主观故意,否则你都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此说来,与自行车撞上我车子相比,我摊上这事还算不错了。”夏先生有些哭笑不得。
和夏先生同样哭笑不得的,是湖北省的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的规定,全省数百万辆机动车,得由驻扎在湖北的保险公司分摊其交强险。一旦发现哪家保险公司拒保,将给予数目巨大的罚款惩处。
据湖北保监局统计,在交强险推行的前两年里,湖北省大大小小19家保险公司,年均亏损额为8000余万元。
踩着红线前行
保险公司不是公益机构,没有社会捐款,也不像政府职能部门一样可以吃财政饭。如果一种产品注定亏损并且将长期亏损下去,是根本不会有人愿意去做的。可相关法规又明确告知不能拒保,那么,保险公司们该怎么办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门负责人告诉《保险中介》记者,他们在接到客户递交的交强险申请时,一般会采取这样的办法——先是告诉客户,交强险只保哪些项目,而很多项目是保不着的;其次,交强险是无过错保险,不论投保人是否有错,倘若对方没有投保,该赔钱的都是投保的一方。虽然这笔钱不是投保人自己掏,最终由保险公司支付,但投保人得积极配合保险公司、交管部门办各种各样的手续,非常繁琐,其间耽误的时间、精力都无法估量。如果客户油盐不进,那么就跟摊牌:买交强险必须同时购买一种商业保险,否则,保险公司不接单。
“其实,我们知道这样做有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可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我们就得一直亏损下去,公司迟早得关门,最终受害的,不只是我们保险公司,还有广大车主啊!我们踩着红线前行,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该负责人一脸无奈地说。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局长左绪文在接受《保险中介》记者采访时说,他绝对不会允许湖北境内的保险公司有拒保交强险的情况,“一经发现,坚决惩处,决不姑息”。同时,他也承认,对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而言,交强险不是肥肉,甚至连鸡肋也不是,它就是一块烫手的山芋,谁都不想接它,而谁也不能不接它。实力强大如人保这样的公司,他们可以通过其他产品的盈利,来消化交强险带给自己的亏损;而那些原本产品单一、利润稀薄的公司,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确实要差很多。因此,让他们能够既不拒保,又能至少保证不亏损,甚至还能赚点钱,这是包括他在内的保险监管部门领导们应该考虑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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