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年初个税调整征求意见稿出台一个月收到23万多条意见相比,近期结束的商业车险费率新制度意见征询,虽然涉及近2.2亿辆机动车各相关方的切身利益,却应者寥寥。
今年9月23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涉及费率改革、条款修订、对自主开发商业车险的险企设置门槛,以及对此前市场普遍关注的所谓“无责不赔”、“高保低赔”等问题重新表态。
本周征求意见结束,由于征求意见时段有一半时间是在“十一”长假中,车主关注度大打折扣;收集意见不足30条,且接受采访的多数车主对此竟然一无所知。而就在不久前,质疑车险“高保低赔”霸王条款的媒体报道,还是各大新闻网站的热门话题。有论者指出,车险改革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在如此短的一段时间内征询民众意见,且当中还穿插着一个七天长假,关注度自然降低。如此操作,未免有失草率。
“霸王条款”摆明欺负人
近年来,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增加,消费者对于车险中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以及“或明或暗”陷阱的各种质疑不绝于耳。而最新的“直接导火索”,则是源自央视今年3·15以来对于车险“高保低赔”不合理条款的连续报道。或许正是为了回应社会各界的种种质疑,才会有“征求意见稿”的匆忙出炉。
所谓“高保低赔”,简单来说就是开了好多年的车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都是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保险费的;而如果你的车真出了问题,需要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是按照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赔偿的。
对这一深受消费者诟病的“霸王条款”,“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并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严格遵守《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了“高保低赔”,广大投保者对保险公司吸引客人投保时“大包大揽”,出险后百般推诿的做法,非常反感。媒体曾报道过一则“经典案例”:去年年底,市民沈先生开车时与一骑摩托车闯红灯的男子发生碰擦,致使对方受皮外伤。沈先生将对方送往医院治疗,花去了1000多元药费。随后,当沈先生去保险公司报销这些费用时,保险公司却称交警认定他在事故中无责,保险公司不会报销任何费用。客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方全责,则找对方的保险公司,和你自己的保险是没有关系。”
针对这类情况,“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单首页增加“责任免除特别提示”并需投保人签名确认,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无关的证明和资料。
总体来看,本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对车险业存在已久的各种顽疾给予了足够关注,也充分注意到了消费者一方的感受。但业内人士同时指出,车险市场各种弊端的出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征求意见稿”为保险公司套上“紧箍咒”,固然能得到民众的“喝彩”,但能否最终真正解决问题,却还是个未知数。类似“高保低赔”的问题,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有业内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新车和旧车都按实际价值投保,费率恐怕就得有区别;若要保持费率一致,但旧车只按实际价值投保,却享受相同的保障,可能会导致保障不足,也有保费过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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