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保证续保的处理
保证续保期间,投保人应按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和首次投保时的风 险状况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如果本公司由于整体风险状况的变化,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调整保险费率,投保人应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 在合同到期日前,如果本公司和投保人均未提出终止本保险,本公司收取相应的续保保险费后,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投保人在续保时增加保障的,增加部分视为首次投保。 如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未按短期医疗保险基本条款条目“保险事故通知”( 4.1 )的要求及时通知本公司,足以影响本公司作出续保决定的,本公司有权重新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重新决定是否续保。
2.4 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2) 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
3)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 申请重症监护病房日额保险金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期间的病历;
5) 申请手术定额保险金时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书;
6)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5 适用范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仅适用于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条款释义
1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
2 意外伤害 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而使身体受到伤害。
3 手续费 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及佣金之和,手续费占所交保费的 35% 。
4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的计算公式:年交保险费×( 1-35% )×(当日至保费到期日的剩余天数 /365 )。
5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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